佛教超度不杀生
fo教超度不杀生
推己及人,试问世上谁愿意被杀?谁愿意自己的家人被杀?中国圣人孔子有句名言——“己所不欲勿施于人”,正是fo教不杀生的注解。我们看看动物被杀时的哀嚎挣扎,就可以知道,一切众生都不愿意被杀,fo教怜悯一切众生,制定不杀生的戒律,恰恰证明fo教是最伟大的宗教。
中国古代圣贤也说:”君子之于禽兽,见其生,不忍见其死;闻其声,不忍食其肉.是以君子远庖厨也“,这个义理与fo教是相同的。
fo教的“空”,不是断见。四大皆空,不是说没有,如果什么都没有,还需要fo教干什么?空,是说一切都是因缘聚合而成,。对凡夫来说,被杀刀割的疼痛以及失去亲人眷属的痛苦,凡夫会痛入骨髓,因此fo菩萨悲悯众生,倡导fo弟子不杀生。
fo家不杀生
如何正确理解不杀生(转载)
前几天,圈友daliiiii留言问我:“植物的生命跟动物的生命没有区别。为什么吃动物觉得心理受阻而吃素就心安理得?又为什么就只有人能成fo呢?”
不杀生是fo法五戒之一,关于杀生的定义和范围,圣严法师曾经专门论述过。他说:原则上讲,不杀生戒的重心在不杀人,所以,杀人是重罪,杀其他动物是轻罪。众生固然一律平等,但唯有人类能够造恶业(或称为黑业),而堕为鬼道或下地狱;也能修善业(或称为白业),而升天堂、出三界乃至于成fo;其他众生,除极少的特殊例子之外,既不知善,也不知恶为何事,只有随业受报的自然行为,而没有心意的造作在内。所以,人是道器,只有人能修道,并能弘道,因此,戒杀是以不杀人为根本的。
fo法讲,杀人必须具备三个条件:(1)知是人。(2)预谋而有杀念。(3)杀死。否则,只能叫做伤害或过失,而构不成杀人。至于人,是不论年龄、贵贱,不论成形或未成形,有知或无知,凡被肯定是人者,皆不可杀。所以,不得堕胎,也不得以安乐死的名目来处理自己求死或已无自觉意识的植物人;否则,就是杀人罪。
迄今为止,医疗界呼吁人体器官的捐赠和移赠,比如眼角膜、肾脏以及其他脏器的捐赠,是将没有使用能力的人体,局部令其复活,这是值得鼓励的事。如果在生前捐赠,当然已经获得捐赠人的同意,纵然在死后移植,也必须预先取得死亡者生前的首肯,否则亡者对于遗体尚有一分贪恋和执著,便会引起他的嗔恨及怨怒,甚至影响他的转生善道或往生净土的去向。
自然死亡的人,通常于十二小时之内,神识未离,尚有部分知觉。从医学上判断已经死亡的人,从fo学的观点看,未必就已真正死亡;但如果立下遗言,捐赠器官,为了挽救另一人或数人的生命,这是舍身救人的菩萨行,因此,若生前确立有遗愿,移植人体器官当不成问题。
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,为了维持环境卫生的原因,必须处理蟑螂、苍蝇、蚂蚁、蚊子,乃至于老鼠等问题,这在fo世已有成例。当比丘们的浴室、浴池由于多日未用,满生小虫,负责清理的比丘,不知如何处理,fo说:“除尽污水,清洁浴室。”比丘说:“会伤虫!”fo说:“不为伤虫,是为清理浴室。”于是比丘释然。这个例子是说为了维护人类生活环境的卫生,予以清理打扫,目的不为杀伤虫类,因此,不算杀死。当然,不得用药物喷射杀虫,只能以打扫、清理、消毒的方式来防治或退治虫蚁的进入和繁殖。如果环境经常保持整齐、清洁和消毒完善的状态,纵然有虫蚁,也不会太多。
如果在耕种时,难免会伤及虫蚁,但为了我们自身的活命,不用说耕种,就是日常行走及其他劳务,也会无意杀死虫蚁。所以,只有经常多念阿弥陀fo,愿愚痴而无知的众生,于死亡之后,转生善道或超生净土,不算犯杀生戒。当然,能够小心防止,减少杀伤虫蚁的机会,是慈悲的表现。如果明知杀生而心无悔意,便是没有慈悲心。
至于毒蛇、猛兽,以及毒虫之类,是他们过去世的业力使然,他们伤人,不出于预谋,虽有恶行,没有恶心,所以,并不算造杀业,应受到人类的同情和保护。以今天人类的社会而言,不仅可以防治受其伤害,也可以划出特定的空间范围,令其生存,或做到限制他们的繁殖,不令其成为人类的灾害。此所谓宜用防治法,不宜用歼灭法,不仅培养了人类的仁慈心,也对大自然的生态尽了维护的责任。
一般初学fo的人,对众生的定义不明,而且现在更有人说,植物也有生命,植物也有感情,若说不杀生,应该既不杀动物,也不杀植物。其实,生命是有层次之分的,植物是无情众生,动物才是有情众生。所谓众生,可分作三级:高级的为人类,具有三个条件:一是有活的细胞,二是有神经的反应,三是有思想及记忆;低级的为植物,只有活的细胞,没有神经和记忆,虽有生死的反应,却没有苦乐的感觉,更没有思想及记忆,所以叫做无情;中级的是动物,只有少数如狗、猴子、马、象等高等动物有若干的记忆力,但它们也没有思想力。至于下等动物,除了神经的本能反应,也没有记忆和思想,然其既有神经就有痛苦,就会怕死。所以虫蚁都会自然地知道逃避死亡的危险,而植物则不然。因此,对于杀生的界定,就是指能够知生怕死的动物,而不及于植物。
经上说,fo戒比丘不可砍伐草木。这是因为低级的鬼神,往往会依草附木,以草木为庇护,为了慈悲鬼神,不使鬼神生嗔,故不去破坏其居处,而并非为了草木不可杀的理由。
微生物如细菌,从生物学上看,它是介于植物与动物之间的生物,既没有神经,更没有记忆和思想,也不属于有情众生,可以说是活动的植物,所以,杀菌也不属于杀生。
关于水中的微生物,除了细菌之外,尚有比较高等的生物,他们虽没有神经,但已可以算在动物之列,因此,fo世的比丘,用水时需要通过滤水囊的过滤,把比较大的微小众生滤出,比较小的就不管了。这是基于慈悲的观点,不忍目见生物而不救度。如果肉眼不能见,或虽见而不能分辨是有情或无情众生,那也就理会不到了。
fo教主张不杀生,主旨在于众生平等的慈悲精神,一切众生都有生存的权利和自由,我们自己怕受伤害、畏惧死亡,众生无不皆然。众生的类别虽有高低不同,但众生的生命绝没有贵贱、尊卑之分,如果人人发扬这种平等、慈悲的精神,我们的世界一定是和谐、和平、互助、互敬、互爱、融洽无间,将没有一人会受到故意的伤害。虽然fo经中说,杀生有果报,杀人偿命,吃它半斤,还它八两,这是说明了因果不爽的事实。但是我们不必把不杀生的著眼点摆在害怕受报的观点上,果报是有的,但也并非绝对不可以改变的;养成慈悲心,才是不杀生的重点,也是fo菩萨化世的精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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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o学里的不杀生如何理解
不杀生是中国大乘fo教中五戒之一,其所说不杀生,是指不杀“有情众生”。所谓有情众生,实质是指“有灵魂的众生”,表现为有眼耳鼻舌身意六根之类和思想感情。植物属于无情众生(地水火风也是无情),所以不在fo教所说的“不杀生”范围内。
不杀生是为了:
不让有灵魂的众生,因为身体的损毁而感到痛苦,同时避免这些灵魂,因为痛苦而生怨恨,前来报仇
增长自己的慈悲心,令自己更容易平静,更容易契合修行。
fo教主张不杀生,主旨在于众生平等的慈悲精神,一切众生都有生存的权利和自由,我们自己怕受伤害、畏惧死亡,众生无不皆然。众生的类别虽有高低不同,但众生的生命绝没有贵贱、尊卑之分,如果人人发扬这种平等、慈悲的精神,我们的世界一定是和谐、和平、互助、互敬、互爱、融洽无间,将没有一人会受到故意的伤害。虽然fo经中说,杀生有果报,杀人偿命,吃它半斤,还它八两,这是说明了因果不爽的事实。但是我们不必把不杀生的著眼点摆在害怕受报的观点上,果报是有的,但也并非绝对不可以改变的;养成慈悲心,才是不杀生的重点,也是fo菩萨化世的精神。
众生(fo学术语):又名有情,即一切有情识的生命形态。集众缘所生,名为众生,又历无量生死轮回,名为众生。十法界中,fo、菩萨、阿罗汉、辟支fo为圣者,脱离生死,余皆有情,天、人、阿修罗、傍生、鬼、地狱,历经六道轮回,是为凡夫。
梵语bahu-jana,jantu, jagat 或 sattva 之意译。音译仆呼那、禅头、社伽、萨埵。又译作有情、含识(即含有心识者)、含生、含情、含灵、群生、群萌、群类。‘众生’一语,普通界之有情。杂阿含经卷六(大二·四○上):‘fo告罗陀,于色染着缠绵,名曰众生;于受、想、行、识染着缠绵,名曰众生。
长阿含经卷二十二世本缘品载,无男女尊卑上下,亦无异名,众共生于世,故称众生。俱舍论光记卷一解为受众多之生死,故称众生。大智度论卷三十一、大乘同性经卷上谓,众生系以五蕴等众缘假合而生,故称众生。又不增不减经载,法身为烦恼所缠,往来生死,故称众生。一般以为无明烦恼所覆,流转生死者为众生。若广义言之,fo及菩萨亦含摄于众生之中。摩诃止观卷五上(大四六·五二下):‘揽五阴通称众生。众生不同:揽三途阴罪苦众生,揽人天阴受乐众生,揽无漏阴真圣众生,揽慈悲阴大士众生,揽常住阴尊极众生。’[杂阿含经卷四十五、法华文句卷四、大乘义章卷六、往生论注卷上]
五戒是五条戒律或行为准则。中国大乘fo教中的五戒是:一不杀生,二不偷盗,三不邪淫,四不妄语,五不饮酒。五戒,是fo门四众弟子的基本戒,不论出家在家皆须受持。
《大毗婆沙论》云:此五戒名学处。是近事者所应学故。又名学迹。若有游此。便升无上智慧殿故。又名学路。此为径路。一切律仪。妙行善法。皆得转故。又名学本。诸所应学。此为本故。
参考链接:
众生(fo学术语)-百度百科
五戒 (宗教中五条戒律或行为准则)-百度百科
fo教所说的不杀生是什么意思???
就是不为了一己私欲随便杀生,人完全不杀生是不可能的,走路都还能踩死蚂蚁呢。粮食也都有生命呢。
fo家为什么不杀生
【人间fo教主要内容就是:五戒、十善。五戒:不杀生、不偷盗、不邪淫、不妄语、不饮酒。fo教认为,这类不道德的行为应该严格禁止,所以称为五戒。十善是在五戒的基础上建立的:不杀、不盗、不邪淫、不妄语欺骗,不是非两舌,不
恶口伤人,不说无益绮语、不贪、不嗔、不愚痴。这就叫十善。】?
fo教不杀生的根本原因其实是一种道德性的内在的自发,经云:“爱寿命无极,是故不杀生。”每个人都爱惜自己的生命,希望自己能长命百岁,但其他蠢蠢含灵,有生之物,又何尝不是如此?苍天同覆,大地同载,恃强凌弱,于心何忍?因为爱惜自己的生命,所以推而广之,也爱惜一切有生命的有感情的物类,这就是fo法不杀生的精神所在。
此外,对罪大恶极,负有命债的杀人犯,应当绳之以法。这是因为触犯国家法律,应按法律制裁,而不是哪个人要杀他。法官虽有判决权,那是依法判决,不是法官个人的事。释迦牟尼为弟子制戒,不许弟子们杀生害命,这是就个人说的,同时也是为了避免触犯国家法律。fo陀从来没有说过国家法律对坏人的制裁有什么不对,总是教诫弟子遵守所在国的法律的。fo教讲因果律时常说:善有善报,恶有恶报,杀人一定要偿命。这就说明了fo教是不会违反世间法律的,而是承认世间法律的。不杀生是这样,不贪、不嗔也是这种精神,若是为国家生财,为人民谋利,这是利益众生的事,是大好事;若是为个人贪财,为私人泄忿而害人,那就为戒律所不许。总之,假使人人依照五戒十善的准则行事,那么,人民就会和平康乐,社会就会安定团结,国家就会繁荣昌盛,这样就会出现一种和平安乐的世界,一种具有高度精神文明的世界。这就是人间fo教所要达到的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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